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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发展总部经济发出“英雄帖”
作者:龚喜燕    新闻来源:金华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21
■ 义乌经济开发区中心区首批16幢总部大楼虚位以待

■ 独立建设总部大楼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8000万元

昨天一早,义乌温州商会相关负责人匆匆赶到义乌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建设办公室报名“抢楼”。从昨天开始,开发区总部经济区正式对外招募投资商,首期启动的A、B地块占地规模约130亩,规划的16幢总部大楼虚位以待。

“英雄帖”一出,各路人马趋之若鹜,纷纷前来竞逐。“义乌的土地太金贵了,有这么好的机会怎能错过!”义乌温州商会会长姜永忠说,在义乌的温商大军有15万之众,早就期待整合会员资源,建设商会大楼,为大家提供更好的办公场所。“这对我们的吸引力很大,会员们都抢着要地方。”

【最新进展】

火暴程度:热!

 

义乌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区坐落于开发区中心区内,规划用地240亩,总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首期A、B地块位于新科路与贝村路交叉口,毗邻建设中的文化中心和购物中心。未来还将建设星级酒店、公寓楼等,地理位置优越、配套设施齐备。

日前,该区域《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已经义乌市政府同意并下发,正式向企业、商会或行业协会抛出“橄榄枝”。昨天是招商报名的首日,火暴程度就跟现在的三伏天一样,很“热”。报名将持续到8月20日。

已连续接待了好几拨异地商会的义乌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建设办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这种情况是可预见的,我们前期做过市场调研,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商会和行业协会投资兴趣浓厚。”

有好地段、好政策,自然能“引凤筑巢”。不过,作为转型升级的一大标杆,在入驻对象的选择上,“门槛”有些高,除了要有实力,还必须符合相应条件。

 

【政策解读】

入驻门槛:高!

 

 

按照义乌市政府的定位,义乌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区以制造业、科研、信息产业总部为核心功能,重点引进生产性企业职能总部和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机构总部“安营扎寨”。16幢大楼的开发建设可以是企业独立投资兴建,也可由商会、行业协会牵头联建,或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三种模式,将向市内企业、市外企业和回归企业“敞开大门”。

按《细则》规定,每种建设模式、入驻企业都有相应的“门槛”要求,如独立建设总部大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回归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净资产1亿元以上(回归企业在8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等;商会或行业协会牵头联建,参与企业控制在30家内,其中市内和回归企业不少于1/3;租赁总部大楼办公(经营)场所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等。入驻企业注册地址必须设在总部经济区内,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由当地税务部门直接征管。

建设办工作人员表示,总部经济的导向作用很明确,重在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一方面,着力引进优势行业的大企业、新兴行业的“领头羊”等,集聚研发、管理等新技术、新经验和人才、智力等高端资源,打造核心价值链,提升、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兴建总部大楼,以租赁、出售等开发模式,可为一大批中小企业提供办公、商务洽谈场所,满足多层次需求。

 

扶持力度:大!

与高门槛相对应的是力度空前的扶持政策,不仅设有专门的财政贡献基金,在地方税收、楼宇建设等方面予以奖励,同时为企业减负,土地出让金可分阶段缴纳,项目建设也采取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等。

《细则》规定,总部大楼项目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允许分两个阶段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第一阶段出让年限一般不超过8年,按合同要求实现承诺目标的,第二阶段合同才能生效。

税收方面,对入驻的市外、回归企业,开业以后前3年按其年度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予以奖励,后3年按其年度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市内企业开业前3年按其年度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予以奖励,后3年按其年度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企业连续租用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总部大楼作为自用办公用房达5年以上(转租除外),租赁期内按约定实现单位面积纳税额和税收增长比例的,可按建设成本价优先认购原承租房,以此鼓励入驻的中心企业做强做大。

此外,设楼宇建设奖励,对项目投资业主能按时按质完成总部大楼建设,建筑质量获“鲁班奖”的,将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获得“钱江杯”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等。

《细则》还对入驻程序、规划建设和产权处置、规范管理等方面做了明显规定。原则上,每幢楼不低于16层,1~4层为配套用房,5层以上用于办公、研发等。企业独立投资建设的总部大楼,自用面积一般不得少于40%,剩余面积允许用于出租。商会、协会联建大楼,配套用房产权不得分割、转让,其余面积允许以联建企业为单位进行产权分割,但每家企业入驻面积不少于半个楼层,且分割后产权不得出租或转让。

 

【延伸阅读】

发展总部经济奏响“号角”

 

近些年,义乌不断在转型升级上做文章,发展总部经济是其中的“重头戏”。经过前期大量的调研,5月底,义乌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明确以金融商务区和经济开发区中心区为载体,快马加鞭发展总部经济。

所谓的“总部经济”,简言之,就是企业总部相对集聚形成的经济产业。发展总部经济已成为不少中心城市产业升级、品位提升的战略选择,是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引擎。业内普遍认为,总部经济能为中心城市带来五种效应,包括“税收贡献效应”、“产业乘数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劳动就业效应”和“社会资本效应”。

伴随市场的发展壮大,义乌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浙中商务中心,人流、物流、资金流会聚,为培育总部经济积累了得天独厚的优势。依托小商品特色资源,义乌将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产业集聚为重点,积极引进、培育一批企业总部,力争用5~1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富有国际商贸特色的总部经济发展框架,两大总部经济区初具规模。

按义乌总部经济区的发展构建,将着力争取吸纳一些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以及新兴行业的其他领军企业,并积极鼓励和培育义乌现有的优势行业、规模企业,将核心资源集聚在总部经济区,做强做大。重点引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集团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国家基础性行业、支柱产业领域的国资企业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生产性企业集团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及其管理、研发、采购、物流、财务、投资、营销等职能型总部;国内外大中型零售商业企业及其他商贸、服务类企业的集团总部、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建筑企业的集团总部或区域性总部等。

目前,突出商务、金融功能的金融商务区多个项目已上马,该区以现代商贸服务业为主,目标是建成浙中地区最具活力的商务核心区、最具潜力的金融发展高地和现代服务业高度集聚的城市精品区。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区则侧重培育先进制造业,将朝区域性先进制造业总部基地和国家级小商品创新研发示范基地方向发展。

未来5~10年,将有数十幢高楼拔地而起,矗立在东西两大集中区域内,成为义乌城区的新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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